• WAP手机版 RSS订阅 加入收藏  设为首页
社会

把“妥善化解纠纷”放在第一位

时间:2020/11/11 17:09:09   作者:贺淼   来源:清涧县人民法院   阅读:239   评论:0
内容摘要:2020年11月11日的下午,经过几次三番的耐心调解,设身处地从各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发,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,清涧县法院的高祖庆法官又一次成功化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。2018年12月30日,被告葛某某(化名)因工程建设向陕西清涧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清涧农商行)申请了一笔349000元的贷款,由被告韩某...

       2020年11月11日的下午,经过几次三番的耐心调解,设身处地从各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发,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,清涧县法院的高祖庆法官又一次成功化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。

       2018年12月30日,被告葛某某(化名)因工程建设向陕西清涧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清涧农商行)申请了一笔349000元的贷款,由被告韩某某、王某某、侯某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,借款到期后,因葛某某生意周转困难,无力偿还到期债务,形成纠纷。高法官在受理案件后,秉持一贯的办案作风,并不是开庭后立即判决,而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,始终坚持把“妥善化解纠纷”放在第一位,结合葛某某现在资金状况,提出分批偿还的方案,起初,清涧农商行坚持让被告葛某某一次性偿还,并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。经过高法官的耐心释明,为了更好的形成还款计划,既使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,也使被告能够斡旋周转,不至于限于困境,最终原告在半年内分三次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,不仅仅化解了矛盾,也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
投稿人:贺淼(清涧县人民法院)


标签:妥善 化解 纠纷 放在 第一 
相关评论

中国民间网 版权所有,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

特别声明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部分原创外,其余来源于互联网,未经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、复制及建立镜像,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
苏ICP备11007552号-1 苏公网安备 32131102000150号